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具体如下:
一、补缴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性
-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时段,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 时效问题:虽然过去了 12 年,但在一些地区,如果员工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通过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且一直在该单位工作至今,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仍有可能受理补缴申请。
二、补缴的流程
- 与单位协商:首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单位说明补缴社保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并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和工作证明材料。如果单位同意补缴,可共同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记录等,以证明在该时段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 劳动监察部门介入:除了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可以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可能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 单位已不存在或难以联系:如果原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难以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补缴社保可能会面临一定困难。此时可以尝试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找单位的清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看是否可以协调解决补缴问题。
- 证据不足: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能会影响补缴申请的受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寻找其他间接证据,如同事的证人证言、当时的工作邮件、工作照片等,以增强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