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共墙纷争之解决方案总结如下:
首先,各位相邻方对于共享墙体的运用不得阻碍或伤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任一方都不应施行有可能危害到相邻他方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行为来使用该共墙;
其次,如若某位相邻一方依法须迁移住址,原则上并不准许其擅自拆除或挪走共享墙体;如果有需求拆走共享墙体的一方对此共墙拥有所有权,通常情况下仍需谨慎保留这部分墙体,并由相邻他方以合理价格进行补偿;
最后,关于共享墙体的维护以及重建工作,一般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合理分担资金与劳动力。
所谓“共墙”,即指同一面墙壁为相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一方单独所有但双方共同使用。
而“相邻权”则是指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而言,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之间,任何一方为了能够合理地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权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或者接受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相邻权实际上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