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产生的纷争时,首先应该采取友好协商的途径加以妥善化解。假如已经签订了认购协议或商品房预售契约,也可依循法律程序,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明文规定,进行诉讼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之间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间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均构成预约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预约合同所约定的订立合同之义务,另一方可据此要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