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内地,袭警罪无疑属于重大而严厉的刑事犯罪范畴之内。关于此类犯罪的定罪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与全国范围所实行的准则基本一致。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何为袭警罪行为的界定主要关注以下三方面的关键要素:
首先是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即是明知对方是正在合法行使职权的公安民警或其他治安维护者(指涉案人员),仍然蓄意以暴力手段进行攻击。
其次,必须有证据证明客观上确实发生了针对警务人员的暴力性打击行为,例如对其进行殴打、捆绑、伤害等物理力量的侵犯。
最后,被侵害的警务人员必须处于合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之中,如执行逮捕、巡逻、调查案件等公务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