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盗窃者在踏入派出所的当日便得以释放,或许是由于他们的行径所带来的后果微乎其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尚且不足以构成犯罪之嫌;亦或是警方所掌握的证据缺乏确凿性,不能够据此判定盗窃罪行已然成立。
然而,这并不能当即断言此事件已经画上了休止符,倘若将来有关于此案的新证据浮出水面,或者出现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新情况,那么警方仍然有权对此进行重新调查和处理。
此外,即使此次未能遭受刑事制裁,盗窃者也有可能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