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工亡事故赔偿金的处理问题上,尽管其并不能被视作为传统意义上的遗产,然而在具体的分配程序中,我们时常会参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有关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原则,以确保这笔款项能够在逝者的直系亲属之间得到合理且公正的分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各亲属与逝者之间的生活关联度以及经济依存关系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般而言,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将会是最主要的受益人,他们将有资格参与到赔偿金的分配过程之中。当然,如果逝者在生前主要依赖于某位其他亲属的抚养和照顾,那么这位亲属同样有权利获得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