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处以行政拘留之后,是存在转变为刑事拘留这一可能性的。何谓行政拘留?那是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所给予的惩戒手段;而刑事拘留乃是针对那些可能涉及犯罪行为的人或者被指控为罪犯的人所实行的强制性措施。若在执行行政拘留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那么此时此刻,公安机关便有权展开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倘若他们认为该等行为应当受到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或将启动刑事拘留程序。比如说,某人在因参与斗殴引发的事件中遭受行政拘留后,警方发现他的不当行为已经导致他人受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从而满足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那么这种情况下,警方便有可能决定将其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