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历了离婚之后,再度步入婚姻殿堂的情况下,如若不幸出现另一半在婚后离世的情形,那么遗产权的归属问题便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考量。
首先要查看是否存在遗嘱,若有遗嘱,则应严格遵循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反之,若无遗嘱,则需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处理。对于再婚夫妇而言,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所约定,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必须先行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才可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此基础上,遗产将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