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身为拆迁户欲办理社会保障事宜,通常需要严格遵循居住地的相关政策及法规。在大多数情况下,作为拆迁户的您可采取如下步骤来完成此项任务:
首先,您需深入了解当地政府对于拆迁户社会保障方面所制定的具体政策以及所提供的相应优惠措施。
其次,您需要准备齐全个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资料。若您是因为拆迁而获得了社会保障补偿或者得到了安置,那么可能还需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与拆迁相关的证明文件。
最后,请您亲自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全部材料,以便顺利办理社保登记以及缴纳费用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