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用需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且未满十八周岁,并且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父母便可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另外,倘若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却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么父母依然需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