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期间遭受了工伤事故并开始享受治疗休养期,其原先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该保持不变,且应该由用人单位以月度为周期进行发放。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在工伤发生之前,您每个月所获得的收入金额,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该金额进行支付。
然而,具体的支付金额可能会因为工种、工作强度以及所在地区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差异。一般而言,我们需要对您的平均月工资、绩效表现以及奖金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