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女方坚决反对离婚同时寻求补偿,可能是因为男方犯下了严重的过失,诸如男方涉及到重婚罪、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对配偶施加家庭暴力、进行近代形式的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情况。若是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这类情形真实存在,那么女方便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向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另外,若在婚姻持续期间内,男方有蓄意隐匿、私自转移、低价出售、恶意破坏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以图侵吞女方个人财产的恶劣行径,女方同样有权要求男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