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劳动争议问题的处理,主要可采用四类方式进行解决: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首先,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沟通交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调解则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自行解决争议时,由第三方机构介入协助双方达成共识;
再者,仲裁作为一种较为正规的法律程序,通常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裁定;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或者仲裁机构未予受理,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四种方式各具特色,当事人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路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