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事宜的谈判,首要之务在于明晰并确认自身所享有之合法权益。为了做到这一点,您需要深入研究并清楚掌握房屋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其中包括同类型房屋的成交价格等诸多详细信息。
同时,请务必确保妥善保管好与房屋相关的所有产权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费用的发票等重要资料。在进行谈判的过程中,请务必以清晰且明确的方式表达出您个人的合理诉求,例如选择何种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搬迁安置所需的具体费用、以及临时安置期间的补助金额等等。在此过程中,您的态度应当坚决而理智,切勿采取任何过激的行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