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范畴,常涉及到受伤之前月份内的总体薪酬状况。对于工伤病患而言,在此期间的停职疗养时间里,原本的工资与福利待遇依旧保持原状。这就意味着,无论您之前通过工作获取到了何种形式的合法收入,如基本工资、津贴补助以及奖金等,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均应按照正常标准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