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对于拆迁事宜有所不满,首先应尝试与拆迁责任方进行有效的协商对话,明确传达您的具体需求及观点。倘若协商努力未能取得预期成果,则可向负责人负责、负责相关拆迁流程的管理部门提交您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此解决方案的要求。
如若拆迁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涉嫌违反程序正义原则的情况,您仍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此外,您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