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谁?

最新修订 | 2024-09-1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的法律当中的规定,地方的人民政府主要就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的工作,所以发生纠纷这方面的事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请求调解。
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谁?

一、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谁?

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中各个部门的职责的法律规定。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拆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而是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房屋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到一定的义务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基本上市按照补偿方案来确定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我国法律上对于房屋拆迁赔偿存在矛盾和纠纷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办理,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或者提出无理要求的,那么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情况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不合理的拆迁行为,那么是可以找到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解决的,主要就是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当地的人民政府要负责当地的拆迁和安置补偿的工作。具体点来说,可以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请求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谁?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6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旦发生了拆迁纠纷找谁?
一旦发生了拆迁纠纷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的规定,当事人发生拆迁纠纷之后,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来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是需要对此作出行政裁决的最终决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发生拆迁纠纷找哪协调?
发生拆迁纠纷找房屋所在地的调解委员进行调解,或者也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来调解。不管是向谁提出调解请求,只要另一方纠纷当事人并不同意调解,那么受理了调解请求的相关组织,不得强迫该纠纷当事人调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生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
发生拆迁纠纷可以找房屋征收部门,这是由于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拆迁纠纷当事人在房屋征收部门之前,需要先收集相关证明房屋拆迁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生拆迁纠纷怎样找律师?
发生拆迁纠纷若是想要找律师,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若是依旧不知道发生拆迁纠纷怎样找律师,可以接着查阅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家中宅基地房屋面临拆迁,拆迁补偿归属谁
[律师回复]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会比没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拆迁补偿房子要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子拆迁补偿的费用应该给谁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 总之,被拆迁人一般应当是该处房屋户口里的在册人口。另外,拆迁补偿费一般应当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和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生拆迁纠纷被告是谁?
发生拆迁纠纷被告是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如果是行政机关实施拆迁行为,但是在现在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拆迁纠纷的,此时行政相对人是可以直接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具体的发生拆迁纠纷被告是谁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案件的被告是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是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第25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此外,笔者认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反悔的,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4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谁?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