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工伤事故的情况下,您享有维持原有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权利,且该权利将得到企业的每月按时支付,以此确保您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生活质量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若贵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规履行其义务,即未及时向您支付工伤工资,那么您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