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诈骗罪已然超越法律所设定的追究时效期限,那么按照规定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在经历了五年之后,将会被视为已经过了法定的追究时效期限而不予追究;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在经历了十年之后,也同样会被视为已经过了法定的追究时效期限而不予追究;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在经历了十五年之后,也同样会被视为已经过了法定的追究时效期限而不予追究;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在经历了二十年之后,也同样会被视为已经过了法定的追究时效期限而不予追究。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话,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