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公司在雇佣之日起却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话,这样的行为无疑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相关之规定。作为员工,您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其尽快替您补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望获取到相应的赔偿弥补。倘若公司对此置若罔闻、态度坚决,那么您则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等途径,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