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结束婚姻之后,房产被判决归属其中一方,然而另一方却拒绝履行相关过户手续,那么您可尝试首先与之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能够以和平且公正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若经过双方坦诚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便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严格遵守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所规定的关于房产过户的义务。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会对您的合理诉求给予充分的支持,并且采取强制措施,命令对方必须积极协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