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量刑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犯罪情节的轻重量级来决定。若行为人犯下该罪且已经成功将本单位资金转移到其个人名下并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还款期限,抑或是虽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了款项,但是通过其个人行为获取暴利的,以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情况,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果行为人挪用本单位大量资金、金额超越了法定的“大额”,或者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归还所挪用的资金,那么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