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财产分配与归属的纠纷处理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的情形是,若前配偶就夫妻共有财产的重新分配提出诉讼请求,其法定有效期为三年,具体起算时间则是从当事人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然而,当纠纷涉及到故意藏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来侵吞对方财产时,诉讼时效将从当事人察觉到上述行为发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也是三年。在离婚后,倘若有一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应责任,此时的诉讼时效也为三年,自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