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知金乃是指当雇主未经事先通知即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时所必须向其支付的异常补偿之费用。该补偿金额的具体数额一般都依据员工离任后一个月的薪资标准而予以确定。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条款来解除原有的劳务关系时,若未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员工个人,则需承担支付通知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