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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么提起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么支付一定的代通知金就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呢?是不是单位想给多少都可以?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怎么计算代通知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用人单位未违法)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只有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综上可知,代通知金的数额为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上月工资低于单位月平均工资的话,那么按照单位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如果你还想了解代通知金其他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律图网站进行了解,或者咨询律图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