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因工伤等级达到了十级的员工,其应得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额度将视受伤部位及伤势严重程度而定,并以该员工上年度月份平均薪酬作为计算标准,通常情况下将会支付七个月之多。在正式解除或者是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之际,上述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亦有资格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然而具体数额需按照各省级地区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核算。除此之外,在治疗与康复期间,该员工还能享受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由相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各类附加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