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进行补充,答案是肯定的。倘若在此之前并未签署过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存在部分条款的遗漏现象,那么双方有权利通过平等协商来完成此举。通过适时地进行补签,我们将能更准确地界定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范畴,从而更加充分地保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值得强调的是,进行补签的过程中务必坚守诚信原则,确保所补充的任何条款都必须既真实又合法,同时具备严谨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