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签,民法典规定,补充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劳动者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一定的影响,关键是能否证明该劳动合同是否为补签,因此有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购买社保吗
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被禁止的行为,那么这将违反法律和行政法令所设立的强制性规定而视为无效。从为职工提供服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用人单位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共福利事业管理局申请为本企业的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倘若未能执行这一程序,公共福利事业管理局则有权力依照相关规定,监管并确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其员工承担以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额。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而未能及时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允许进行补签处理。该法典明确指出,只要补签的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其内容真实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愿,且不违背任何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道德规范,那么此份补签合同便具有等同于原始书面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此外,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同样享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