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处罚标准并非固定不变的某一个特定数值,而是需要依据事故的详细实情而进行综合评判与确定。在此过程中,我们通常会综合考量事故所带来的人员伤亡状况、财产损失程度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倘若究其原因,发现此起事故乃是因为企业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所引发,那么他们在后续的调查处理中很有可能会面临着罚款的惩罚措施。
如若情节轻微,罚款的额度可能在数万元至几十万元之间浮动;但若处境相对严重,罚款金额也可能进一步攀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