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已经失效之后,根据通例,刑事责任将不再得到法律的追究。然而,若该案件已经进入立案程序或者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授权,那么其追诉时效将会被豁免。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旨在敦促权利主体及时采取行动主张自身权益,同时也充分顾及随着时间流转,相关证据可能会丧失,从而使对犯罪行为的追责变得更具挑战性。但是,对于那些可能对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行为,即便追诉时效已经期满,仍然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