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须确保受伤事件发生在雇主指定的工作时间段以及规定的工作地点之内;
其次,必须证明该损伤系由从事正常的职业活动时,由于直接或间接的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事故所引发;
再次,只有在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事故伤害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此外,如果员工在执行其职务职责时遭遇暴力或其他突发性的意外伤害,同样可以被视为工伤;
最后,患有职业病的情况亦可纳入工伤范畴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