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父母离世,承包的土地产权将自然归属其法定继承人所有。作为承包人所享有并行使的使用和受益其承包的山地的特定时间期限内的土地他项权利,这无疑是属于被继承人有资格继承的那部分合法权益,此等权益理当由其继承人或符合遗赠条件的人士承继并执行。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