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政府征收土地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到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遭受侵权的)群众首先可选择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若对行政机关给出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则还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2.另一方面,群众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寻求法律救济。
3.关于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执行问题,需注意的是虽可以采用强制执行措施,但此事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书面许可方可实施。
任何国家征收土地都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给予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的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同时在长远规划中要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生计保障。对于征收所得的土地,应当依法且准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同时还需支付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相关的补偿费用,以及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支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将由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公布符合区片综合地价的价值。制订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充分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并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至于征收农用地之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相关物品的补偿标准,则交由各省市自治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