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判定,主要依据其对患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进行评估。在这种评估体系之下,损伤程度越严重,也即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越大程度伤害,将被赋予更高的医疗事故等级。如果医疗操作不当,造成患者仅为轻度残疾,或是仅仅引起器官组织轻微损伤并致使部分功能暂时性受损,那么可以认为这是相对较轻的医疗事故;
然而,如果医疗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者造成重度残疾,甚至使器官功能完全丧失等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无疑这就是严重的医疗事故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