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控告离婚之时,赡养费用的金额并无一个固化的规范性准则。通常情况下,会依据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进行确定。若存在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赡养费用便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予以支付。倘若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赡养费用,则比例可以适度提升,然而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不具备固定收入,那么赡养费用的金额便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依照上述比例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