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阁下不幸被欺诈而担任法人之职,无可避免地需寻求注销该身份,首先务必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实自身确系在受蒙蔽及欺骗的情形之下被迫担任法人一职。接下来,应向所属公司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呈递申请,请求尽速办理法人职位之变更事宜,或者直接施行法人注销程序。若公司对此事不予理会,阁下有权向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