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结婚前的不动产,一般会被判定归购买方拥有。
然而,若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前全额注资并完成了不动产的登记手续,那么这宗财产通常将被视作个人资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婚后出现了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那么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其所带来的增值部分,很有可能需要进行分割处理。
另外,如果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某项不动产,那么他们将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享有该不动产的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