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夫妇二人决定离婚之时,已满法定成年年龄的子女一般无法直接参与划分其父母所持有的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和处置权仅属于夫妻双方个人所有。
然而,若父母心甘情愿地将其所属份额的部分财产未经分配便授予子女,那么这种行为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