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得行使撤销权的合同类型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由于对事实存在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属于可以撤销之列;
其次,当订立合同时,双方所受到的利益与负担明显不均衡、显失公平时,该份合同也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进行撤销;
再次,如果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使得相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这份合同也将被视为可撤销的合同;
最后,若一方或第三方利用胁迫手段,使得相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这份合同亦将被视为可撤销的合同。例如,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关键信息,从而导致另一方形成错误认知并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