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在自身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境之下,强制保险仍需对相应的伤害情况提供适当的补偿。强制保险设立的初衷正是为了维护交通事故中受侵害之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尽早得到必要的援助与赔偿。即便是处在自身并未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强制保险也将在其无责赔偿的额度范围之内进行相应的赔付。例如,若是导致了对方的人员伤亡状况,则其赔偿额度限制为18,000元人民币;若涉及到的仅仅是1800元人民币的医疗费支出;而若仅涉及到的是100元人民币的财产损失,那么强制保险同样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