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作医疗制度往往主要是为了资助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治疗费用,而并非针对非正常死亡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死伤给予经济补偿。
然而,若不幸是由医疗失误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那么赔偿范围可能会涵盖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等多个方面。
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与标准,这将取决于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对于那些由于其他因素如交通事故等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其赔偿标准则需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责任认定结果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