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房屋产权纷争事宜,当务之急乃是采取调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秉持尊重与合作并重的态度,以平等且互惠共赢为原则,私自寻求达成和解的可能途径。若和解无望,亦可请求第三方介入协调。在各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之时,即可依据先前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将争议交由相应的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仲裁结果未能解决相关问题,当事人还拥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