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住宅存在质量问题之时,广大居民首先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此类问题展开详尽的检查,以便准确地查明房屋问题的成因。另外,通过运用拍摄照片或让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记录的方法,以固化房屋受损情况的证据。
在获取到房屋质量鉴定报告之后,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该房屋是否仍处于保修期限之内。若答案为肯定,则居民可向出售方提出修复房屋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请求;若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居民甚至可以考虑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然而,若房屋已超出保修期限,居民则可借助物业管理部门设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仅限于专属物业)来解决维修问题。但需注意的是,若房屋质量问题经过检测机构鉴定后,被判定为主体结构不符合标准,购买者依然享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对于那些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住宅,其产权所有人应对房屋负起修复与维护的责任。除此之外,若房屋受损并非源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诸如火灾、飓风等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所导致,那么已经投保财产险的居民,便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支付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