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情况下,可以寻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若涉及到住宅本身存在的缺陷,应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团体或者其他适当的权威机构的协助。首先,购房者应该查阅签订的购房协议,依据协议所载明的相关规定,对比房屋现存的问题,向开发商提出修复及赔偿的合理诉求;其次,假如因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以至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居住过程中发现质量检验明确表明存在严重问题,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