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开发商发生违约之行为时,应严格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就赔偿责任和方式而言,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违约金金额或损害赔偿额度的测算方法。另外,若当时并无详细约定的话,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原则来判定制约违约金的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对于逾期支付房款的情况,可以参照未支付购房款总额,并考虑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对逾期贷款所收取利息的相关标准来计算;对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状况,我们将参考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相关主管部门所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给出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用价格的统计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