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谈判与商议:在处理合同事宜产生纠纷时,各方当事人应先积极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寻求达成共识的最优途径。2.第三方调解及调解协议:若双方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达到满意的解决效果,可以考虑请求相关部门或机构协助调解。在这个过程中,可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调解协议以解决争议。3.仲裁程序:若调解失败或当事方未选择调解方案,此时他们便可并行地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入仲裁程序阶段。4.司法诉讼途径:最后但非最不愿意面对的选择便是法律诉讼,即当合同当事人对于之前所有的协商、调解等措施均无法得到其所期望的结果,则可以将纠纷诉诸于法院,启动正式的司法机关审理过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