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要终止合同纠纷,可采行以下四种途径:1.协商解决;2.调解劝导;3.仲裁判定;以及4.起诉至法庭。具体如下所述:协商:指的是由纠纷中的当事人各方,以自愿及理解为基础,借助事实陈述与理性话语,达成共识进而自行化解合同纠纷。调解:亦称之为中介调节,指涉事双方在第三方代理人的主持下,于其引导沟通之下,促进彼此相互谅解,从而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纷争。仲裁:此乃基于合同中所载之仲裁条款或双反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由中立方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合同争议事项。例如,若争议涉及的金额较小且不至于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时,使用仲裁程序将较为适宜。诉讼:这是解决纠纷的终极手段。一般来说,诉讼乃法院在参与者包括原被告在内的全体诉讼参加人的配合下,根据当事人的申诉要求,展开审理并处理争议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