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无法全额退还的解决策略如下所示:1.买方有责任与出卖方共同协商,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以确保定金能够得到适当退还;2.在无法自主解决时,应积极寻求第三方机构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文简称调委会)的调解帮助,以期达成满意的结果;3.如有必要,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热线电话12315进行举报,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未能奏效,买方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