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基础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对孕妇和普通员工相同,但考虑到孕妇的特殊情况,可能会有以下额外规定或考虑:
孕期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在公司破产时,孕妇的劳动合同不应被非法终止。
额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是针对孕妇等受特殊保护的群体,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以经济补偿金为基础的双倍计算。
孕期哺乳假期薪资: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统称“三期”)内,孕妇应有相应薪资支付,具体比例与支付方式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这部分薪资支付可能不完全等同于破产时的经济补偿金,但应作为孕妇在破产清算中的一项特殊权益得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