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安置房仅持有购房合同而未进行产权登记并不必然被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事项,如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登记,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并生效;反之,如果尚未进行登记,其法律效力将受到影响,但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除外。
此外,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即使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国家也拥有相应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没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没有权可以不登记。